中国最高检对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李春生决定逮捕
(资料图)
中新社北京7月6日电 (记者 张素)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6日通报,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李春生涉嫌受贿一案,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日前,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春生作出逮捕决定。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公开资料显示,李春生出生于1961年3月,河南郑州人,1983年8月参加工作,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河南大学历史专业毕业,大学学历。
李春生于2006年调入公安部,曾任政治部副主任、人事训练局局长等职。2013年,他赴广东任职,此后担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、党组成员,省公安厅党委书记、厅长、督察长,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。
2022年12月,官方通报,李春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主动投案,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外界注意到,他是中共二十大后被查的第七个中管干部,也是中共二十大后经官方通报“主动投案”的第二“虎”。
今年6月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,李春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。他被指“违规组织公款吃喝”“利用职权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”“安排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,搞权色交易”“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、执法和市场经济活动”等。
值得一提的是,李春生在广东警界工作期间,曾领导指挥“雷霆扫毒”汕尾行动,剿灭蔡东家团伙。该案件被改编并拍摄成电视剧《破冰行动》,受到关注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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